婚姻法司法解释,民法典婚姻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民法典婚姻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发布背景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了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这一司法解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婚姻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主要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
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其他***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法总则
1.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根据《民法典》婚姻法2023全文,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规范婚姻关系,保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睦,促进家庭成员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制定本司法解释。
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1.婚约的订立
该条司法解释继续沿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前三项规定,对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删除了原司法解释中第四项“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2.重婚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首批司法解释,其中包括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该解释明确指出,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中,被告以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及抚养费
1.离婚***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赋予夫妻中无过错方的权利,如仍以婚姻法规定的四种过错情形作出认定,或以超过协议离婚时间“一年”为由即驳回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显然不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保护无过错方利益原则所追求的目的。
2.受胁迫婚姻的撤销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